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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号双终端全省试点期业务功能费收取标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9-10 17:48来源: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字号:

尊敬的浙江移动客户:
  
       我公司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开展一号双终端业务全省试点,现将相关功能费收取标准公示如下:
       一、一号双终端业务介绍
       一号双终端是两个终端共享同一个号码的业务,主要用以满足用户在不方便携带手机的场景下(如户外运动、参加会议等),通过可穿戴设备(支持eSIM)与外界通信的需求,无论用户作为主叫或是被叫,主副设备均对外呈现同一号码。副设备产生的流量费、通话费合并计入主号账单,共享主号套内资源。
       二、一号双终端功能费标准
标准资费为10元/月,由主号收取,一个手机号码仅能办理一个。
       三、试点期间优惠活动
       自2020年10月1日起,提供以下试点优惠:
      (一)10月1日起新办理一号双终端的客户:可享受业务功能费1元/月优惠,优惠期3个月,优惠期结束后恢复10元/月标准资费,每个客户仅可享受一次。
      (二)10月1日前已办理一号双终端客户:免收功能费截止到2020年12月底,2021年1月起开始按照10元/月标准资费收取。
 
       特此公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1日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