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版
第1版:要闻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浙江公司总经理钟天华

率先发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第四代移动通信TD-LTE牌照

大力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浙江公司总经理钟天华在“两会”上建议:“率先发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第四代移动通信TD-LTE牌照,大力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当前,我国主导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TD-LTE正处于规模化商用的最佳时间窗口期,加快推进TD-LTE商用化、产业化和国际化,是落实十八大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国通信产业走向国际、引领全球通信产业发展的重大契机。

  TD-LTE是与LTE FDD并驾齐驱的全球两大4G国际标准之一,这两个技术标准分别由中国和欧美主导。TD-LTE是我国第一个真正被国际电信联盟认可的国际主流移动通信系统标准,中国已经成为TD-LTE技术发展的核心力量。但是与LTE FDD相比,TD-LTE全球商用化进程较慢。

  在国务院《“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28号)中,已经把TD-LTE列入下一代信息网络产业,作为重点发展方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杭州等试点城市开展的技术验证、规模试验、用户体验等活动也取得了重大的进展。但是,中国作为TD-LTE标准的主要制定国和全球最大的移动通信市场,如果不能尽快实现商用,将出现TD-LTE产业链资源投入不足、技术被边缘化的问题,最终失去我国在新一代移动通信领域主导全球产业链的历史机遇。

  对此,钟天华代表建议,率先发放TD-LTE 4G牌照,加速商用进程。不仅要明确TD-LTE牌照发放时间表,提振产业链信心,在发放LTE FDD牌照之前优先发放TD-LTE牌照,为TD-LTE预留一定的成长期。同时,鼓励各通信运营企业选用自主创新技术,加快中国TD-LTE商用网络的建设进程。加大政策支持, 壮大我国TD-LTE产业实力。在TD-LTE商用进程中,同等情况下优先采用国内厂商的科技攻关成果和设备、终端等产品,加强对终端、芯片等产业链薄弱环节的扶植,鼓励系统厂商和仪表厂商开放实验室,供终端调测。

  此外,还应推进TD-LTE的产业规模化,加快国际化进程。在国内实施产业规模化发展的基础上,注重提升TD-LTE国际化进程,鼓励中国企业参与国际TD-LTE 4G发展,力争在全球第四代移动通信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浙江公司总经理钟天华提出:

推动数字出版产业发展,助力全民阅读活动



  根据《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64亿,其中手机网民数量达到4.2亿,手机成为第一大上网终端,随着智能大屏手机迅速普及,移动互联网呈现爆炸式发展,以手机出版为突破口的数字出版迎来了新的机遇。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浙江公司总经理钟天华在全国两会上提出建议:我国应大力推动数字出版产业发展,建立健全数字出版政策配套体系,在国家专项扶持基金角度给予数字出版企业平等待遇;建立数字出版行业标准,加快数字出版格式标准、电子书内容标准、手机出版系列标准等多项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同时,加强以手机出版为突破口的数字出版研究,加快传统出版产业的数字进程;要利用互联网的网络效应、规模效应,打造国家级数字出版内容平台,有效引导互联网主流文化;通过政府数字阅读示范工程,有效推进全民数字阅读活动;加强数字版权法律保护,加大盗版打击力度。

  钟天华代表指出,互联网的爆炸式发展催生了文化传播的新业态,推动了数字出版产业的迅猛发展。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加强和改进网络内容建设,唱响网上主旋律。在此背景下,推动数字出版产业发展,对于建设“文化强国”,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钟天华表示,手机作为最普及的移动信息化终端,能够让人们充分利用碎片时间,随时随地随身浏览阅读,满足了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们新的文化需求。以中国移动的手机阅读业务为例,目前拥有客户量达1亿,全年业务收入达25亿元,日均网页访问量达到5.8亿次,该阅读平台建立三年以来,业务增长十分迅猛。传统出版产业存在中间环节长、书稿出版率偏低、仓储物流成本高等劣势,迫切需要转型升级。数字出版新业态能节省印刷、运输、仓储成本。而且有助于节能减排,推动绿色经济发展,根据测算,假设通过电子形式出版的刊物占纸质出版20%,将少砍2000万棵树,节省40亿元。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浙江公司总经理钟天华建议:

加快修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促进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浙江公司总经理钟天华在全国两会上提出建议:国务院加快修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强化网络身份认证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民权益,进一步促进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我国现行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是国务院于2000年制定的,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其中的部分条款、涵盖的内容已经与当前互联网发展和信息化时代的特征不相适应,在有效管理互联网、规范互联网发展等方面缺乏先进性。

  钟天华指出,我国已经步入了网络化和信息化时代,互联网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工具,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新的信息技术和移动终端的发展应用日益普及。据统计,2012年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64亿。互联网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科技创新、生活便利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作用。但是,由于网络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甚至出现了利用网络信息工具侵犯国家和公民权益的问题。尤其,在当前查处信息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过程中,存在一个突出问题是:实施侵害的行为人的个人和网站身份信息没有登记或者登记信息虚假,导致违法活动成本低,取证难、查处难。因此,有必要加强网络用户身份管理。

  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加强和改进网络内容建设,唱响网上主旋律,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2012年1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决定》以法律形式保护公民个人及法人信息安全,确立网络身份管理制度,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义务和责任,并赋予政府主管部门必要的监管手段,重点解决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立法滞后的问题。为了确保《决定》全面正确有效实施,迫切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尽快出台配套法规,使得《决定》更具可操作性。

  从互联网安全管理的实践来看,从2011年底开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五城市开展了微博用户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已有超过2亿用户完成了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试点结果证明,这一工作有利于微博在我国的健康发展,也为规范网络身份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积累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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