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餐丢钱包导致银行卡被盗刷 饭店是否要赔偿?
黄先生在某饭店就餐时,将外套挂在椅背上。不料,在外套兜里的现金、银行卡、证件等被盗窃,银行卡也于当天被盗刷了2万余元。黄先生认为饭店没有给其外套套上椅套,并疏于安全管理,造成了其财物丢失,要求该饭店赔偿经济损失4万余元,被餐饮公司拒绝。这种情况酒店应不应该赔呢?
银行卡挂失依然被盗刷
黄先生在某饭店就餐时,进入饭店后将脱去的上衣挂在自己所坐椅子背上,然而服务员并未依常规将黄先生挂在椅背上的衣服罩住,也未向黄先生说明,最后结账时黄先生发现上衣中钱包被盗,钱包内有现金2500元和银行卡及证件。该事故发生后,黄先生立即打电话报警,并拨打银行电话进行挂失处理。后经公安局立案查明,窃贼窃得原告钱包后直接到各种场合刷卡消费造成黄先生损失两万多元。事故发生后,黄先生多次与饭店协商,饭店虽然承认自己存在过错但却拒不赔偿。
饭店方面认为,饭店是公共场所,无法分辨并制止小偷进入,饭店的安全保障义务是保障食品安全及顾客人身安全而不提供防盗设施;椅罩的作用是防水防油防污,并不具有防盗功能,餐饮行业对是否要用椅罩并无强行规定,饭店有时存在椅罩拿去洗涤而全店都无椅罩的情况;事发后警察到场,警察和饭店工作人员均提示黄先生及时将银行卡挂失,但黄先生当时不以为然,且黄先生所述挂失花费好几个小时也不符合常理,黄先生对其损失应自行承担责任;店内有监控摄像头,但监控人员无法辨认是客人拿自己东西还是小偷偷东西。饭店方面仅同意对于黄先生钱包中2500元现金损失给予1250元补偿。
●律师点评
黄先生在饭店内就餐时钱包被盗,造成现金、银行账户损失。首先,侵权人是犯罪嫌疑人而非饭店,要求饭店提供防盗服务亦超出其能力所为,不符合民法公平原则;其次,椅罩虽能在客观上起到一定防盗作用,但其设计用途并非防盗,亦未有相关规定要求餐饮服务单位须提供椅罩;再次,要求饭店内负责监控设施的人员准确分辨犯罪嫌疑人及为顾客提供防盗服务显然超出其能力;最后,银行卡将密码与银行卡一同放置且在发现被盗后未及时向银行申请挂失银行卡。综上,饭店方面对于黄先生被窃的损失不应承担责任。